《世界报》报道,西班牙未成年人检察院表示已经与西班牙国家公共检察部门作出看协调,针对无清楚正确的缺课行为将采取行动,未成年人检察院解释说,在安全开学问题上,“理解家长担忧学生可能被病毒传染”,但法律规定让6岁-16岁人士接受教育是强制性的义务。
“帮助和促成学生返校接受教育,构成了家长和教育机构的不可推卸的义务。”“志愿性的和无故的不关照(指家长故意让孩子不上课),违反了法律赋予父母的监护权的固有义务,可以造成法律后果。这也是至目前为止对无故缺课一直使用的行动。”这里的意思是,如果父母无清楚正确的原因下,故意不让孩子返校或者未尽责地督促孩子返校,那么国家未成年人检察厅可以剥夺家长的监护权。
但未成年人检察院表示,一般是学生持续性地无故缺课时才采取法律行动。一旦有无故缺课发生,未成年人检察院将启动审查,“分别权衡每种情况的并存情况,根据受影响学生及其家庭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未成年人检察厅最后说,只有在具有清晰正确的理由时才能允许学生缺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