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议会通过“性别自决”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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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报道,西班牙执政的左派阵营内部经过数月激烈辩论后,众议院于2月16日最终通过了一项法律,允许人们从16岁起自由改变性别。欧洲其他国家正在审慎考虑这一争议话题。

12岁起可有条件变性

该法律由执政党社会党的盟友、激进左派“我们能”(Podemos)倡导,以191票对60票通过,91票弃权。有意者在16岁之后通过简单的行政声明就能改变身份证件上的性别,不再需要提供“性别焦虑症”诊断证明和连续两年的荷尔蒙治疗证明。

法律文本还将这项权利扩大到14-16岁儿童,前提是他们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履行手续,以及12-14岁儿童,如果他们得到司法认可。

至此,西班牙成为世界上为数不多的、通过简单声明授权性别自决的国家。丹麦在2014年成为欧洲第一个授予跨性别者这项权利的国家。

“我们能”党籍的社会平等部长蒙特罗(Irene Montero)庆祝在“性别认同的自由决定”方面迈出了一大步,认为该法律将让跨性别者“去病理化”。

性别自决“先驱国家”正在刹车

随着变性申请的增加、尤其事关未成年人,许多国家关于“性别焦虑症”(即生理性别与其心理性别不匹配所造成的困扰)的争论愈演愈烈。

在西班牙通过这项法律之际,正值几个国家(其中一些迄今为止在该问题上走在前列)重新审视该问题。

瑞典当局一年前决定终止对未成年人的激素治疗,除非在极少数情况下“谨慎”处理。该国还开始严格限制未成年少女使用乳房切除术。

芬兰早在2020年就对激素治疗做出了类似决定,而在法国,医学科学院呼吁在治疗年轻患者时“高度谨慎”,并在激素治疗上采取“最大保守”态度。

英国政府在1月份阻止了苏格兰议会通过的《性别认同改革法案》。这项新法本应使苏格兰成为英国第一个允许跨性别者“自我决定”性别的地区。一起案件对英国政府的判断起到了重要作用:2016、2019年犯下两起强奸案的格雷厄姆(Adam Graham)在被指控后,寻求变性从男性转换性别至女性,根据《性别认同改革法案》,他有可能被收监至女子监狱。

政坛意见分散

西班牙右翼政治力量反对跨性别者权利法。人民党议员Maria Jesus Moro说:“法律不能拿人民做试验……各国都在后退,因为他们看到匆忙决定造成了很多痛苦。我们不应该做同样的事情。”

左派内部也有不和谐的声音,一些女权主义者认为,性别自决法危及数十年来争取性别平等的斗争。前副首相卡尔沃(Carmen Calvo)说:“自我声明高于生理性别……我认为这是一种倒退。”

联合国反妇女暴力专员Rim Alsalem评论说:“在对未成年人没有任何限制的情况下打开自由变性之门,在我看来是仓促的,而且非常危险”。

欧洲首部“月经假”法

同一天,西班牙以185票对154票、3票弃权的结果最终投票通过了为痛经妇女设立“月经假”的法律,这在欧洲是前所未有的。蒙特罗部长宣称“这是女权主义进步的历史性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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